□ 時言平(重慶 媒體人)
  不知從何時起,央視“3·15”晚會,像春節聯歡晚會一樣,被固定並延續下來。圍觀無良企業、黑心商家被曝光,架到輿論的火上烤,似乎能夠讓人心大快。
  不過,隨著圍觀的新鮮勁兒過去,圍觀者的心態也發生了變化:之前,消費者權益觀念淡薄,未能用法律武器來武裝自己,當看到央視曝光那些市場上的“大老虎”,覺著正義得到了伸張;如今,身處越發惡劣的消費環境下,人們開始問,這樣的“打虎”行動,還要持續到什麼時候?
  人們曾說:“圍觀改變中國”。但就消費者權益生態而言,圍觀的力量實在是太微弱了。從央視“3·15”晚會素材年年豐盛來看,消費權益失陷的問題俯拾皆是;而從曝光問題的性質來看,同質化嚴重,無非是食品安全、產品質量等問題。對象變了,問題沒變,這是晚會的一個特點。
  與權力生態的腐敗問題一樣,消費生態中侵犯消費者權益的現象,並非“打老虎”、“拍蒼蠅”能夠禁絕的。央視每年“3·15”晚會“打老虎”,其他媒體365天都在“拍蒼蠅”,但消費者的權益環境似乎不見根本好轉。並不是否定輿論監督的成效,而是有的時候,輿論監督能量確實有限。它能夠揭露問題,卻沒有解決問題的能力。
  其實,關於消費者權益的解決路徑問題,已經早有共識:根本上還是要依靠法律和制度的保障,要靠職能部門的用心監管。老是依靠輿論監督的力量,往往治標不治本。而如此,無異於隔靴搔癢,難見成效。
  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市場行為多發,消費者權益頻遭冒犯,法規制度設計者和政府管理部門難辭其咎。因此,從真正追責的層面,坐上央視“3·15”晚會“審判席”的,除了無良企業、黑心商家,更應該是相關職能部門。
  光曝光問題企業商家,不追問相關職能部門責任的“3·15”晚會,是不觸及本質、不觸及靈魂的淺層監督。如此,央視“3·15”晚會恐怕年年都有得辦,年年的素材都“豐富多彩”。久而久之,這很容易製造一種消費者權益很受重視的假象。這種假象下,消費者麻木了,企業商家無所謂了,這晚會也就成了一鍋雞湯,煎熬的是消費者的權益,滋補和慰藉的,是那些懶惰失職的監管者。  (原標題:莫拿消費者權益煨“雞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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