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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報訊 □本報評論員 肖擎
  中組部近日發佈消息,全國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整治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在全國超職數配備的4萬餘名副處級以上領導職數中,已消化15800多名,完成近40%。
  此次整治的覆蓋面,包括超職數配備幹部、超機構規格提拔幹部、超審批權限設置機構,擅自提高幹部職級待遇、擅自設置職務名稱等方面。地方自查、中央核查對賬,用以摸清超配幹部底數,兼職、調崗、免職等,用以“消化”超配問題,決心之大,力度之大,正是對應幹部超配問題之深重。
  翻看各類新聞報道,一些地方和部門因領導幹部冗員增多而導致的行政成本增加、效率低下等問題,已經不是個別現象;濃厚的“官本位”思想,將“官帽子”當待遇發放,導致權力濫用、以權謀私的問題,多有發生;十幾個副市長、副局長、副縣長、副秘書長……每當這樣的“豪華陣容”出現,都會刺痛人們的眼球,激起巨大的社會反響。
  領導幹部選拔任用規範化、程序化,首當其衝就是“破”選拔領導幹部之弊。我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製管理條例》早就規定,領導職數“按照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確定”,《公務員法》第16條也明確規定了非領導職務的類型,而且伴隨中央從嚴管黨治黨的不斷升格,規章制度的約束力會更加顯現。領導幹部超配問題“破”什麼?就是破選人用人違規的“自主權”,破亂設領導職數的“創造力”,破不當福利照顧的潛規則,重塑和強化制度的剛性。
  如果放寬視野,就當看到,整治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不只是要斬除亂象,也不只是控制幹部隊伍的規模,其根本指向是營造良好的從政環境和政治生態。領導幹部超配,是破中有立的過程,最終是實現從治標到治本,從量變到質變,既有剛性的約束,又有活力的釋放。
  “州縣之地不廣於前,而官五倍於舊。”揆諸歷史,宋代對治“冗官”耗費巨大精力,但仍越演越烈,幾成災難,很重要的原因就在於“破”有餘,“立”不足,看起來疾風驟雨、雷霆萬鈞,但“秋風掃落葉”難掩“割韭菜式”的治理困局。現實地看,以往一些地方之所以在幹部超配問題上走不出“越減越肥”的怪圈,根由也在於破的徹底、立的堅決沒有統一。
  問題是方向的提示。在一些地方,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現象摧折了多少人的上進之心?在一些部門,簡單以年齡劃線,搞幹部任職年齡層層遞減,類似“35歲現象”和“45歲現象”等阻斷了多少人的成長通道?“論資排輩”、“平衡照顧”等做法吃香,又給一些地方的從政環境和政治生態帶來多大影響?
  幹部配備是關係黨和人民事業的關鍵性、根本性問題。嚴格按照規定職數配備領導幹部,這也是十八屆三中全會的一項明確要求。配備幹部“立”什麼?就是鼎立“區分實施選任制和委任制幹部選拔方式”的生命力,確立“用好各年齡段幹部”的活力,創立“競爭性選拔幹部”的動力。幹部配備如何既有剛性又有活力?就是既讓不正常的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場,又暢通“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渠道,擴大選人用人的門徑,激發人才流動的活力,選賢任能、用當其時,知人善任、人盡其才。
  (原標題:配備幹部要剛性也要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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